俗话说:“知错能改,善莫大焉”

错了不可怕,改过自新又是新的开始

但今天小编要说的这位主人公

简直是“死不悔改”!

11月10日,池州一名41岁的男子因盗窃先后9次被判刑入狱,今年10月初,男子刑满释放后,仍不思悔改,又干起了老本行,再一次走进监房。

11月4日9时许,铜陵市公安局五松派出所接到报警称,有人在辖区某超市钱包被盗。接到报警后,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开展工作,受害人张女士告诉民警,十多分钟前,其在该超市蔬菜区挑选洋葱,选好后,再去其他柜台时,发现随身携带的红布袋内钱包不见了,袋子也被划了一道长长的口子。根据张女士的描述,民警立即调取了超市内视频监控,锁定了一名嫌疑男子。

11月6日上午,在摸清嫌疑男子的大致活动范围后,民警通过蹲点守候,成功在市区某菜市场附近将男子抓获,并从其住处搜出了镊子和刀片等作案工具。

经查:男子叫杜某某,今年41岁,池州市人。据杜某某交代,自己从20岁起便以盗窃为生,前前后后已9次因盗窃被判刑入狱,而且最近一次出狱才一个多月。经审讯,杜某某还交代了另外两起盗窃案件。

目前,杜某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刑事拘留。

但所谓“野火烧不尽”,

总有那么些小偷扒手死性不改以身试法,

一套反扒窃攻略送上,

以便诸君人财俱安、防贼有道。

一、防范“浑水摸鱼”

古人常云:“水至清则无鱼”,而对于扒手而言同样是“水至混则无惧”,也即,在人来人往的公共场所当中,川流不息的人潮便是“扒手”最方便作案的环境。而从真实案例统计也可以证实,超过90%的扒窃案件发生地均为商业街区、公共交通工具等人流繁多的公共场所,“扒手”窃取财物的时机也正正利用了环境因素而“浑水摸鱼”。

因此,当我们处于上述人流繁多的公共场所之时,需切记“君子不立危墙之下”,尽量在上述环境中避免长时间逗留同时多加留意随身财物,以免成为“扒手”之作案目标。

二、防范“贼眉贼眼”

“贼眉贼眼”,形容神情鬼鬼祟祟之辈,同时又是“扒手”的明显行为特征。“扒手”总会在人流繁杂的公共场所或伫立等待、或四处游走来等候作案时机,同时又会不停东张西望物色作案目标。而“扒手”目光所向,必定就是来往人流的随身挎包、口袋。

因此,当我们在公共场所看见某些贼眉鼠眼的鬼祟之人,便要多加留心,此类人员的目光通常有别于常人的“平时”四方,而是“低眉”四顾。古人常曰“亲贤臣远小人”,今也要“防小人远鼠辈”。

三、防范“恶意亲近”

扒窃作案的主要手段为“贴身盗窃法”,指扒手们通常都会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出现,并采用贴身偷盗,故意将自身与被盗者的距离拉近,常常紧挨着对方,从而使偷盗更便捷,更精确,提高“探囊取物”之效率。

防范贴身盗窃之对策,便需要诸君保持高度警觉,且在人潮汹涌之地如在公交站台上落车之时、在人流繁多的商业街区购物之时,均需要提防那些向你“恶意亲近”的贼眉鼠眼之辈,以防被“顺手牵羊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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